top of page


台北總公司電話:
(02)8667-6677
新北分公司電話:
(02)8667-6699

理賠制度
以下為本公司的理賠條款:
1.凱富搬家提供"搬遷保固”,消費者需在搬運完成後當天向本公司反應,逾期未告知本公司 ,將不受理理賠。
2.一般物品單件理賠上限為三千元整,特殊物品上限為五千元整,理賠總金額不超過整筆搬運之五成。若是依照客戶要求的疊車方式疊車,有造成損傷的話不在理賠範圍內。
3.搬運賠償限於工作人員作業所致,若搬運人員已於搬動前告知有可能損害物品之風險,但消費者仍執意要搬運,責任由消費者自負。
4.損壞賠償原則以物品外觀在搬運過程中之新傷痕為限,物品損壞以修繕為原則,但若修繕費用高於折舊後之現值,則以折舊後之現值為理賠標準。
5.若物品遺失,則需提供價值憑證(如:發票、搬運前的照片等),以使用折舊年限之價值來做為理賠之標準;以搬遷契約內容為理賠之依據,單次搬遷案件理賠上限為新台幣八千元。(註:單件理賠額度超過八千元者)。
6.打包裝箱之內容物若由客戶自行打包,則代表客戶應自行做好箱內保護的工作,凱富搬家鑿無法負責。
7.高單價、體積小、私人紀念性之物品請自行攜帶,貴重物品(存摺、印章、珠寶、手錶、精品、現金)、瓦斯、易燃物、危險品需自行搬運,如委託本公司搬運,一律不負遺失或損壞責任。
8.高單價藝術品或家具務必使加購專業包裝搬運,若消費者不聽專業建言執意搬運,一切責任由消費者負責。
物理上屬於消耗品類別不保固,例如塑膠箱、行李箱等。
如溫度環境變化容易損壞不保固,例如玻璃、魚缸、玻璃展示櫃。
bottom of page